你好,我们的房子是婚前财产,按揭的,我老公因为工程资金问题,说服我把房子抵押给个人,把按揭的房本,发票,购房合同都给了他们,签了欠款协议,房屋买卖协议,并且做了公正,借款金额50万,每个月利息2万,交了一年也就是24万的利息了,后又因为资金没有回笼,又跟另外的人签了欠款协议和房屋买卖协议,借款金额30万,当时没有告诉这个人我... 展开
你好,我们的房子是婚前财产,按揭的,我老公因为工程资金问题,说服我把房子抵押给个人,把按揭的房本,发票,购房合同都给了他们,签了欠款协议,房屋买卖协议,并且做了公正,借款金额50万,每个月利息2万,交了一年也就是24万的利息了,后又因为资金没有回笼,又跟另外的人签了欠款协议和房屋买卖协议,借款金额30万,当时没有告诉这个人我们的房子抵押过一次,但是我们的房子当时足够还给他们俩,工程资金给的太慢,第二个人催促还款,我们没有钱,他让我补办个房本,把剩余房贷帮我还了,让我去银行做个抵押登记,带出来的钱先给他,但是房子降价了,贷出来的钱只够还给他的30万,还富裕一点不够还第一个人的,我想问问,我补办房本去银行做抵押登记违法不?因为第一个人不知道这个事,并且人家已经做了公正。而且第二个人说如果还不了钱,你也不补办房本,我就告你诈骗。我这是属于诈骗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