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三个人的名字,父母 儿子.父亲先过世,儿子又过世了,最后母亲过世了,兄弟姐妹还剩4个,这个房产改如何分配?具体事情:兄弟姐妹一共5个,写在房产里的那个儿子死了。当时这个房子是的买卖是由父母原来的一套房子,和大儿子的一套房子合并,加上大女儿,二儿子,三儿子出钱,一起买下的。但是考虑到未来父母死后可以直接有人接上,大家商量... 展开
房产证三个人的名字,父母 儿子.父亲先过世,儿子又过世了,最后母亲过世了,兄弟姐妹还剩4个,这个房产改如何分配?具体事情:兄弟姐妹一共5个,写在房产里的那个儿子死了。当时这个房子是的买卖是由父母原来的一套房子,和大儿子的一套房子合并,加上大女儿,二儿子,三儿子出钱,一起买下的。但是考虑到未来父母死后可以直接有人接上,大家商量就写了三儿子的名字,当时兄弟姐妹说好的,未来三儿子退休了回上海了,就由他照顾父母,所以写他的名字在里面,然后父母百年后房产他直接继承,他用现金来补贴当初出了钱的兄弟姐妹。但是世事无常,因为在外地的,还没有照顾父母,就先过世了,谁也没料到会这样。现在死者三儿子的儿子和老婆要来拿三分之一的房产。但是事实兄弟姐妹都知道,他只是出了和兄弟姐妹一样的份子钱,而且并没有履行退休后回上海照顾父母百年的事情。请教如果这个情况,通过法律途径是怎么分配的?因为之前三儿子活着的时候,家里兄弟姐妹之间很和谐,所以都是口头约定好的,如今他过世了,他的老婆孩子就来推翻一切,昧着良心不顾其他兄弟姐妹的感受了,难道只有法律还是支持按照房产证上三个名字的情况,分配他三分之一的房产吗?也不顾之前其实一半的房产是由大儿子的房子卖了合并而成的吗?也不顾其实五个孩子里,除了一个最小的妹妹家庭条件差一点,没出钱,其他四个子女都出了份子钱的事实嘛?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