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我爱人共有的一套房屋2017年11月25日和第三方买房
律师,你好,我和我爱人共有的一套房屋2017年11月25日和第三方买房人签了售房协议,签合同和所有的流程我爱人都没有参与,也没有签字。签完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期间,由于政策变化,一时办理不了过户,需等到2019年5月。当时就和第三方买房人签订了补充协议,先把首付款35给我,房子交由第三方买房人住,等可以办理过户时再办理手续,并补... 展开
其他答案
分几个层面分析:一、所签的合同是有效的,对于合同中签字主体的你和第三人之间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二、如果整个过程中你爱人没签字、不知情,那你作为合同主体一方,是可以以未取得共有权人的同意为理由依据,导致合同签订后出现事实上无法履行的情况,主张解除合同,当然这种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是可归责于你的,因此你须对你解除合同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三、具体赔偿数额以及是否完全适用售房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还得视案件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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