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家具金额于婚前共同支付,现打算离婚,新婚姻法对婚前买房的界定
你好,09年婚前,女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连税16万,剩余的由我和老公办理婚前按揭30万,两人按揭金额一致,房产证写两人的名字。装修家具金额于婚前共同支付,但装修期间,男方基本撒手不管,均由女方操理。现打算离婚,按照新婚姻法,房子怎么界定?男方说要估算整套房子现在升值后的价格(含装修家具),扣除未按揭的款项,剩下的钱进行***分... 展开
其他答案
新婚姻法虽然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所购买那就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是贷款购买,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
2018-06-04 18: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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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后买的房子,即使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她一分钱没出,都是夫妻共有;2、结婚前,按新婚姻法相关条文,婚前买房贵买房人,是分期付款的,婚前支付的部分贵个人,婚后支付的部分,归夫妻共有。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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