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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份签署的购房合同,2018年7月交房,公共维修基金上调了,还是按交房时候的标准缴纳。

2016年6月份签署的购房合同,2018年7月交房,但是在2017年5月,公共维修基金上调了,请问一下,应该按签署合同的日期缴纳还是按交房时候的标准缴纳。
ask4184547521|2018-07-28 08:1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263319877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
2018-07-28 08:41
来自北京市

ask8921480860

您好,可以诉讼
2018-07-28 08:56
来自北京市

天空之晴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诉讼
2018-07-28 08: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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