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就我一个养女从一出生就和我妈一起生活了30年我结婚后母亲去世了我把妈房子的产权证书交给了妈的侄媳也就是我名义上的堂嫂保管现在我想拿回来办理继承权可她不肯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评我是第一继承人的权利向国土局申请产权证丢失重新补办吗
我妈就我一个养女从一出生就和我妈一起生活了30年我结婚后母亲去世了我把妈房子的产权证书交给了妈的侄媳也就是我名义上的堂嫂保管现在我想拿回来办理继承权可她不肯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评我是第一继承人的权利向国土局申请产权证丢失重新补办吗
其他答案
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其他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的,可以以此向房管局申请过户登记。
2018-08-10 16:02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