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9.17新政出台前我作为买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公积金贷款120
请问9.17新政出台前我作为买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公积金贷款120万,商贷64万,新政出台后我因为二套房无法贷款到120万,这种情况我认为合同已经无法按照约定条款执行,算不算我违约,卖房如向我追究违约金是否合法?另外签订购房合同时我交给卖房定金是否应该退还给我?
其他答案
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带上材料当面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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