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2011年买的拆迁安置房,私底下签的房屋买卖合同,钱也是一次性付清的我们是不是不可以拒绝甲方提出的要求?(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你好我们家2011年买的拆迁安置房,私底下签的房屋买卖合同,钱也是一次性付清的,交完钱后我们手上有《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以权证》,三本证。因为当时房子没能上市,也没能过户,所以这三本证都是原房主甲方的名字,当时《房屋买卖合同》也明确写着:本房屋以后若遇国家,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办理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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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描述,卖方应当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现提出要求没有理由,可以拒绝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配合办理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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