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年因抵债买的房子,02年办的房产证,05年因生意欠款将房子卖给一个朋友,其间一直办不了过户所以欠了3000元未支付,去年他又卖给了别人,我是户主,他找到我后,补偿了当初欠款3000元,并多支付了27000元,要求我协助他们办理过户,找了各部门仍然是办不了过户,于是最后的买家将我和第一个的买家起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户,... 展开
01年因抵债买的房子,02年办的房产证,05年因生意欠款将房子卖给一个朋友,其间一直办不了过户所以欠了3000元未支付,去年他又卖给了别人,我是户主,他找到我后,补偿了当初欠款3000元,并多支付了27000元,要求我协助他们办理过户,找了各部门仍然是办不了过户,于是最后的买家将我和第一个的买家起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户,当时法院裁定了,并给多个部门下达通知书,让他拿着法院的单子就可以办理过户了,不需要我到场,一年过去了,我以为已经办理好了过户,于今年12月买房,经银行查出名下有二套房,限购了,就算没过户实际也只是一套,是房管局信息补错了,咨询了下于是过不了户的情况下向他们申请修改,但房管部门说房子已被法院冻结,修改不了要法院先解封,法院跟房管部门人员沟通后说并没有要求冻结房产,信息错误也是房管的错他们已经快结案了撤不了案,房管部门简单的修改都不愿意,本身就是他们的错,他们答复我们留下电话,等他们商量意见,5天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另外补充一点,我有房产证没土地证所以不给过户,但因当初那房好像是林业局下属单位倒闭欠银行钱才卖给私人(一栋楼卖了9户人家仅给予办理了私人的房产证),土地证也在90年代就抵押给银行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