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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有一套对方抵债给的房子,有法院判决书,如何办理个人房产证?

10年前的判决书,把房子判给我公公,但是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现在如果想要办理个人房产证的话,应该去那些部门?要准备什么材料吗?请说的详细一些,可以加分,多谢
烤翅儿|2012-01-30 19:0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王劭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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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22:36

624xn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判决书既然已经把房子判给你公公,房子就是你公公的。如果要办理房产证,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判决书、土地证等等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从物权法的规定看,生效的法律文书已经判决归你公公所有,房子就是你公公的。你公公去世了以后,按照继承 展开
2012-02-02 15:50

bian860

1.交易中心 2.交易需要的材料(下家)产证。税费多
2012-02-02 14:13

快乐男主妇

这样的情况,你们需要承担对方的税费,并以购房的形式交契税买进该房产的,证件和材料都要带齐
2012-02-02 12:11

大强欺负小强

带好证件去交易中心办理
2012-02-0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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