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去年一起买了房子,当时首付是他付的,但是购房合同上面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然后我们拿着购房合同去银行(建设银行)做了公积金贷款,当时是一起贷款,他是主贷人,我是从贷人,贷完款后我们俩又一起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做了公积金划转,其后我和他每个月直接用公积金还贷款(每月还款的时候我和他的公积金一起被扣除)。现在房子尚未拿到... 展开
我和我男朋友去年一起买了房子,当时首付是他付的,但是购房合同上面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然后我们拿着购房合同去银行(建设银行)做了公积金贷款,当时是一起贷款,他是主贷人,我是从贷人,贷完款后我们俩又一起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做了公积金划转,其后我和他每个月直接用公积金还贷款(每月还款的时候我和他的公积金一起被扣除)。现在房子尚未拿到手,尚未办理房产证,但是我们两个人因为性格不合,准备分手,我现在不准备要这个房子。请问:1、可不可以后期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不要再写我的名字?(问了开放商,合同上的名字去不掉)2、银行那边我可不可以终止还款?公积金管理中心那边我可不可以停止划转?3、另外,如果我完全放弃了这套房子,我以后再买房子的话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请各位大虾指点一二,既然两个人不合适,我也不想继续,房子我肯定不会要,已还贷款公积金我也不想追回,但是我只想将这一切理清了,将自己完完全全的从这套房子解脱出来,感激不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