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宅基地房产转名过户问题?谁了解
本人是广州本地居民,于1986年与我亲嫂子购买了广州一处宅基地房产(当时的成交价是15000元,当时也没签定买卖合同,房产证是写我嫂子的名字),因政策问题一直不能办理转名过户,于是在2003年双方在公证处办理了房产赠与公证,受赠人是写我儿子的名字,之前咨询过房管局告知宅基地的房产目前是不能办理转名过户的,只能够等房产证上的人... 展开
其他答案
1.根据相关规定农村住房宅基地可以买卖。2.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范围内转让,(即购买者必须是户口为本地域的村民)3.购买者必须是农村户口。4.依照你的描述,该宅基地几次交易均未过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即出问题后,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5.操作比较麻烦:凭法院判决到土地所在地区的政府或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6.土地过户后,补缴相应税款,根据已经签订的协议,再次缴税并过户。7.经过第3次过户和 展开
2019-10-05 12:18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农村自建房是小产权房在众多城市郊区,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农民住宅楼,常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这些房子一般俗称“小产权房”。农村自建房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展开
不能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 展开
1.根据相关规定农村住房宅基地可以买卖。2.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范围内转让,(即购买者必须是户口为本地域的村民)3.购买者必须是农村户口。4.依照你的描述,该宅基地几次交易均未过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即出问题后,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5.操作比较麻烦:凭法院判决到土地所在地区的政府或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6.土地过户后,补缴相应税款,根据已经签订的协议,再次缴税并过户。7.经过第3次过户和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