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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要求买方垫姿赎回卖方的房产证是否合理?

jimeking|2012-02-13 11: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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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_26

合理,因为业主出售房屋,有一小部分是因为缺钱。而房子已经有抵押,业主有没有能偿还。客户有想买这套房子,只能有客户出钱解押。可以找一个担保公司在中间,有担保公司在中间垫资。
2012-02-15 17:00
来自北京市

yangyongluo

合理,这种情况很正常,如果卖房的房产有抵押,卖方是要先解抵押然后再过户的,等于是买方先出了一部分的首付给卖方。这样操作也没有什么风险,基本上都是买卖中介三方去银行,直接把钱打入银行,银行出了他项权利证后,三方在一起去建委解抵押,然后房子就可以过户了。
2012-02-15 15:37
来自北京市

niuB

按理论上是不合理的,但是比如卖方没有这个能力赎回房产证,而您又相中了他的房产,那双方就要做下来协商了,规矩都是人定的,我们还是讲情理的。
2012-02-15 15:21
来自北京市

artsblue

不合理
2012-02-15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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