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关于武汉市从11.1开始实施的房地产交易相关政策的问题????急求!

武汉市从11.1日 开始实施新的房地产交易规定:其中又一条是关于契税的!原话是这样的:“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新房的,原来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这句话怎么理解??又是这样操作呢??
zhfsgpp|2012-02-11 18:3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duhbabfsd

这个是条款是有附加年限的,就是出售和购买是发生在同一个年度内。具体操作是:卖旧房和买新房是分开进行的。先卖房,卖之前把旧房的契税完税凭证保留,买新房的时候还是要交税的,一定要把契税完税凭证留好,然后拿两张凭证到地税局去做对消,多退少补。 答案补充 相互抵扣。就是说卖的时候是8000元,买的时候是4000元,你还可以得到4000元。 答案补充 房产证过户是在房管局,土地证是在国土局,契税是在地税办理 展开
2012-02-14 18:3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