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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产权是本人,需要买房,房产公司要求有女方签字合理否

本人2006年元月16日协议离婚,明确表示不要房子,现如今我要把这套房子卖掉,但房产公司提出在备案中有女方的名字,不属于我的独立财产.需要女方签字,大家认为合理吗
aklbj|2012-02-21 11:0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周校长

有女方的名字是要女方签字的,原本离婚后是要把另一方的名字去掉的,你这个恐怕还没办这个手续。
2012-02-23 09:05
来自北京市

难念九月

是需要女方签字的.
2012-02-23 10: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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