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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我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产权证要半年后出来,我在房产中介签订了三方合同:居间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房东先拿走25万房款,房东是银行按揭贷款,目前银行还有40万的贷款。大概五个月后等房产证出来后,过户、交尾款(我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请问,这种买卖方式存在哪些风险,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做才能更好的降低风险?现在还没有交给房东钱,要想终止合同,请问有哪些方法?
卡哇依~卡卡|2012-03-06 18:1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鍾樂珊

合同成立后,就得按合同条款执行,以单位约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责任!
2012-03-09 16:52
来自北京市

风中笑123

你要是终止合同 就损失定金了(合同上没有其他的违约责任的话)这种交易方式确实存在一些风险 主要风险就是如果房本下来的时候 房价涨的太多 房东可能会反悔 这样你就买不到这套房子了 但是房东还要按合同赔偿您的违约金并退还你们已经交给他的房款 可以去做个公证 这样买卖关系虽然可以不成立 但是赔偿关系还是存在的
2012-03-09 15:27
来自北京市

不是张果老

其中的风险无非就是房价的问题 那要看房子房本下来的时候房价与之前比是怎么样的了 如果涨了很多房东可能会有反悔的可能
2012-03-09 14:11
来自北京市

起个名真累

要终止合同,你就赔了定金呗,这种买卖方式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因为5个月以后市场怎么样,谁也说不清,要想交易,只能前期先给业主一部分定金,等房本下来再付首付、解压、办理公积金贷款、过户。
2012-03-09 13:01
来自北京市

旋影天使

陪违约金 或 双方协商
2012-03-09 11: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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