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房的土地期限到了,政府有权收回我的产权房吗?
有一套拥有产权的商品房,这套房子的土地期限是70年,请问是不是满70年时,这套房子就不属于房主了,政府在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吗?
其他答案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 展开
2008-12-2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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