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当事人于2013年与开发商签订商铺购房合同,随后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约定自交房后第3年起由开发商向当事人支付租金能否以《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于2013年与开发商签订商铺购房合同,随后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约定自交房后第3年起由开发商向当事人支付租金。但是,开发商延期交房(2015年中),当事人曾咨询过开发商相关部门,该部门称无论交房是否延期,租金支付的起始日仍按购房合同约定的2013年12月31日起的第三年计算。直至2019年,开发商拖欠租金,当事人索要租金时... 展开
ask4391744588|2020-04-10 17:1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guohao525

你好,并不能认定委托i经营合同无效,可以主张原购房合同迟延履行交房义务的违约赔偿。
2020-04-10 17:49
来自北京市

jiangnanqianqiu

这种情形,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020-04-10 17:22
来自北京市

ask3047214797

这个肯定不行,对方延期交房,你可以起诉对方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不能以此主张经营合同无效
2020-04-10 17:3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