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房产过户几个问题
我与前夫五月初办了协议离婚,我有一套按揭房,贷款人和房产证所有权都为他,我为共有人,现在离婚协议把此套房判给我,并且协议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在我再婚之前,此房的按揭款继续由他支付,如果我再婚或有实事婚姻的话由我本人支付。现在我有几个疑惑,望有关专业人士能指点一下:一、此房如果要过户在我一人名下的话,那贷款人(借款人)可不可以不... 展开
其他答案
一、现阶段如果此房过户在女方一个人名下,则需还清银行欠款,赎出房产证原件,才能更改为女方一个人名下,那贷款人(借款人)必须更改为女方;如果此房更改为女方一个人名下,则男方不能按期支付贷款,女方括号就会面临他会赖这笔贷款的风险。二、有办法使产权归于女方名下,使女方以后一人有权出售此套房,但此方法影响男方按期支付贷款。可以办理男方授权女方的公证委托,但还是存在男方随时可收回公证授权的风险。如果想彻底解 展开
2012-03-13 16: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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