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推行导致的问题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推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首先就是对购房人权益的损害。由于购房人已经预交了大部分甚至全部房款,开发商提高房屋质量以吸引消费者的动力不复存在,这不仅导致了房屋质量问题连连,也导致推迟交房,甚至携款潜逃现象发生。7月25日上午,中消协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投诉情况”显示,虽然上半年投诉总量较去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但商品房投诉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5%,增 展开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推行导致的问题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推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首先就是对购房人权益的损害。由于购房人已经预交了大部分甚至全部房款,开发商提高房屋质量以吸引消费者的动力不复存在,这不仅导致了房屋质量问题连连,也导致推迟交房,甚至携款潜逃现象发生。7月25日上午,中消协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投诉情况”显示,虽然上半年投诉总量较去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但商品房投诉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5%,增幅第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刘俊海认为,只要房屋预售制度存在一天,消费者必然处于受掠夺与打压的被动地位。 预售制度更大的危害在于,当开发商提前拿到预收款,提前收回大部分乃至全部成本,他们就没有了后顾之忧,通过囤积居奇等方式步步推动房价上涨,而房价的上涨又为开发商更方便地收取下一个项目的预收款创造了条件,因为在房价上涨过程中,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推动下,人们对未来房价增值的预期会变得更为强烈,这种循环推动力促使房价屡创新高。 当初设立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条件如今都已经不复存在。从融资渠道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有银行贷款、发行股票融资、债券融资、信托融资等等。由于普遍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看好,开发商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已经大为降低,不少银行甚至找上门来,降低门槛为开发商提供贷款。而且,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比例在逐渐提升,对预售房制度的依赖性逐渐减弱。 更重要的是,当初建立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因为当时房地产业发展不景气,房价低迷,需要鼓励房地产的发展,而现在的情况已经与之完全相反,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大幅度攀升,接连两次房市调控政策都未能阻挡住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在成为开发商囤积居奇、推动房价上涨的帮凶。把目前的期房销售制度,改为现房销售制度,于国于民都是大为有益的。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元,可看房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标准支付违约金;(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标准支付违约金;(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