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份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我是卖方。我们在中介所签订定了购房合同时有约定在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但在房管部门所签的合同时为了买房人避税,把房价做低了,当时中介我们三方都在场。现在买方觉得过户费用太高不愿意了过户和办理按揭剩余房款。请问这两份合同的法律效率是怎么回事?如果买方违约会我该怎么办?中介有责任吗?我现在有点担心,谢谢。
其他答案
首先在买房前买房应该知道要付多少钱的税费,中介方都是给客户这边说的,如果为了促成合同,中介方没注明的话,或者和房管局的差太多,这个就是中介方的问题,一般情况都说,不过要是觉得费用高就是买房问题,支付违约金就行
2012-03-24 18:24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