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一类经适房过户,原房本03年,新本16年,放弃回购说明
听说08年之前的一类经适房房子不用开具放弃回购证明,这个房是03年的经适房,现在离婚做夫妻更名到爱人名下了。新房本是16年的了,而且和原房本名字也不一样了。需要找相关单位开具放弃回购说明吗?如果不需要开具那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过户,谢谢。比较着急,坐等回答。
其他答案
您好, 夫妻更名再出售还是按照原来的日期来计算房屋的产权年限。所以您这个是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每个城区的政策不一样,部分城区确实是不需要放弃回购证明的。交易时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商品房一样出售了,交易过户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资料就可以正常过户了。
2020-04-29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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