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赠予房产查封抵债问题

一个朋友的父母在他20多岁赠予一处房产,留作结婚,买房子时候就是孩子的名字。现在孩子已经结婚了。现在他父母出事了,请问以前赠予其孩子的房产会用于其父母的债务赔偿以及被查封吗?
天梦机|2010-01-08 09:1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xxxy12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属于其他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 展开
2010-01-10 20:45

whanwff1

好像有个时间限制.超过好像是超过五年不用拿来清还债务.具体是不是五年记不大清楚了.
2010-01-10 18:53

xxyyjjhh

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因父母已将房产赠与孩子,房产应属于孩子所有。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除为孩子正常支出外,不得私自处分属于孩子的财产。已经赠与过户的房产属于孩子所有,父母不得从事对孩子利益不利的行为,所以以前赠予其孩子的房产不能用于其父母的债务赔偿或者未经同意拍卖房产。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不可以拍卖孩子的的房产来还债的。而且,目前受赠与人已经20多岁成年,且没有精神病的就属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 展开
2010-01-10 17:28

shanxj

产权证上的名字是儿子,房产属于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不会被强制查封的。
2010-01-10 16:21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