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9月买了一套期房,合同约定时间为2019.5.31之前交房现在我接下来怎么维权?
我2018.9月买了一套期房,合同约定时间为2019.5.31之前交房,可是到2020.5.31日也没收到开发商或者售楼部任何形式通知收房。我前两天自行去售楼部才得知早都可以收房,然后我缴纳了契税、大修基金。物业也让我缴纳2019.5月-2020.5月的物业费,我没缴物业费,也没和物业签合同,物业以我不签物业合同为由不给我钥...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你收房可以不交物业费。但是,如果你的联系方式变更无法通知,开发商通过登报告知就应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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