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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好奇,就是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共同还房贷,为什么很多人觉得女方不加名字,就吃亏了?

就zheyangba|2021-07-07 10: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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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有以下情况,女方会觉得吃亏:一:如果男方收入不高,买房掏空积蓄、婚后的工资都拿去供房了,女方要出钱养家甚至还要出装修的钱,那肯定是会觉得吃亏了。二:房子增值不多:比如婚前买的房子总价500万,房子一直不增值或者增值很小,还贷的部份也很少,男方的工资或婚后收入又不高,那也会觉得吃亏。总之一句话:如果男方的婚后收入高,有比较多的余钱、不要女方补贴家用,房子增值高的话,女方不会觉得吃亏。否 展开
2021-07-09 11:11
来自北京市

ask3185825323

因为这是个男人主导的社会,女性在社会工作上处于弱势是不争的事实。不过值得提醒的是,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即使不加女方名字,这个房子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婚前是贷款买房,婚后还贷,意思就是你的购房并没有完成,直至贷款还清,购买才完成。而婚后你们双方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还贷款,就等同于女方也参与了购买,对房屋也有贡献力,所以从司法判决的角度来说,如果离婚时女方主张分割这套房屋,会获 展开
2021-07-08 11: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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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且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在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得的财产包括:婚后还贷款项的一半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1-07-07 10: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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