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出钱再向亲戚和父母借钱付首付买房,后面是我一人还贷,现在感情破裂,不存在过错方这种情况怎么判?
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婚后进行的,但买房的钱都是我出资并筹备的,但写了女方名字,另外生活支出和车位购买也是我一人出资,女方出了9万元装修资金,目前装修已经用了18万多(相当于装修出资一人一半)。女方要求分割财产,提的要求我无法提供,双方均同意离婚,这种情况走司法程序的话,需要多长时间,法院会有什么判决可能的?
其他答案
民典法了解一下,婚后的财产和负债都是共同财产和共同负债。所以离婚,财产和负债都是各一半,别动歪脑筋了,没用
2021-08-03 13: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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