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家想用我的首付款来偿还银行贷款来解押,这样做我该如何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看中了一套二手房,非常满意,卖家说这套房子还有20多万贷款没有还,因为自己刚刚买了房子,已经没有钱去还贷款了,想用我的首付款先把贷款还了,解押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 我有点害怕。 中介说这种事情非常常见。 但是如果这样,合同上应该如何写来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呢?
其他答案
首先,中介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其次,用买房人的购房款来支付卖家的剩余银行贷款,在操作上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其实最让买受人担心的情况是无法控制房东是否将自己的购房款一定用于银行还款,这是最大的风险。一般这种情况处理,需要做如下事情,主要是以买受人的角度来规避:第一,在合同上写明,“专款专用,若出卖人将买受人的购房款挪作他用,或者未进行银行还款,承办剩余银行还款余额一倍赔偿损失;第二,买受人全程参 展开
2021-12-23 19: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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