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购房再咨询
北京市住建委8月5日公告的离婚购房事项,请咨询:1.对该公告的解读能从哪里查看。2.如果夫妻2020年已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法院于2020年9月判决不予离婚;2021年5月第二次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于2021年6月登录立案,于今年9月判决离婚,离婚后双方名下各自有一套住房,一方能否先卖出去自己一套住房,再购房?
其他答案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1.对该公告的解读能从哪里查看。请在网上安居北京查看2.如果夫妻2020年已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法院于2020年9月判决不予离婚;2021年5月第二次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于2021年6月登录立案,于今年9月判决离婚,离婚后双方名下各自有一套住房,一方能否先卖出去自己一套住房,再购房?离异时间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调解时间为准。
2021-08-16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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