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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人之前在广州市白云区拥有一套房产,是本人和太太(都是广州市户口)共用,以本人名义贷款公积金50万,商业贷款20万,已于11月下旬还清所有贷款并将房屋过户出售。现在本人和太太想重新购置一套住房,请问能否在一月份,夫妻二人共同贷款公积金100万,经过公式计算,是可以达到100万,主要问题在于“上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 展开
ask1308039747|2016-01-12 07: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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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670122053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职工两人均为房屋产权人且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 展开
2016-01-12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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