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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积金贷款资格满足连续缴纳6个月如何解读

2012年7月开始在广州缴纳公积金,连续缴到2013年11月,后来由于工作调动开始在北京缴纳公积金,从2016年3月又回广州工作在广州缴纳,请问我现在是否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说我必须从2016年3月缴纳至9月,满足连续缴纳6个月才有资格?
ask4744399627|2016-03-06 07: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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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708617306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一、职工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展开
2016-03-07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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