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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和夫妻异地缴纳可否共同在广州贷款

1、请问首套房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还清贷款多久可以再用公积金进行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浮动变化情况如何?夫妻公积金缴纳一方在广州一方在东莞,可否共同进行贷款?2、公积金贷款使用的前提是不是前一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3、公积金贷款一共可以使用几次?相应对利息的浮动变化情况如何?
ask2822830517|2016-07-07 07: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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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785443125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向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一、职工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5.具有 展开
2016-07-08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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