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为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于2015年12月25日发出通知,正式实施放宽租房提取的提取条件。租房提取条件具体如下: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即上次提取到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为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于2015年12月25日发出通知,正式实施放宽租房提取的提取条件。租房提取条件具体如下: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即上次提取到帐时间与下次提取到帐时间间隔必须满180天或以上。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中心审批不通过的,由受理网点通知提取申请人。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由受理网点指引职工前往原负责审批的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办事处或管理部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的,提取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重新到原受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至封存部(单位登记号999999)的,无需加盖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3).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一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如由单位经办人代办理的,另需提供:1.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4.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材料(2)及(4)的原件;若上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 注:1.可提取额度的核定: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夫妻双方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在同一期间内,职工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情形申请提取。 (1)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及职工租住商品住房(个人每月实际房租支出超过600元的)及租住本单位住房的职工可按照原租房提取规定办理,按照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2015年度月提取额度上限为3712.2元)。具体请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6-05-27/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职工租赁单位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链接如下: 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3ca94b00136c4d394300067/2015-07-29/article_2c9032504ed46878014ed8a30eaa0076/2c9032504ed46878014ed8a30eaa0076.html 3.公积金中心负责对职工提交的提取资料进行审核,发现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登记职工不良信息,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按照租房提取的相关操作指引规定,未婚或已婚的职工若符合指引中的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均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 5.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及特殊情况,请按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http://www.gzgjj.gov.cn/gzgjj/gjjcx/201901/4fe1d6c9a7db4b29bba326c87282bd16.shtml)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wsbs2/201512/af52d482b0794646a2209f63b4eb3bad.shtml 4.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 5.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