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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人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夫妻二人为广州市户籍居民,公积金缴存年限已经超过15年。丈夫名下有房屋一间(无房贷),妻子名下有房屋一间(商业房贷,即将期满)。丈夫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妻子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请问,如果妻子卖掉其名下的房屋,重新购置一间新的房屋,并且房屋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是否可以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ask2017609821|2017-09-27 07: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899658417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一、职工两人均为房屋产权人且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 展开
2017-09-28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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