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补交公积金
本人由于工作调动原因,2017年11月公积金断交了一个月,是否能够通过补交方式补充2017年11月公积金,使得公积金能联系缴汇,达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若单位已足额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则单位无需为您补缴。若以个人自愿缴存的名义办理补缴的,则申请贷款时,补缴业务不作为连续缴存的依据。同时如重新入职新单位,则不能以个人自愿缴存名义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谢谢您的咨询!
2018-01-31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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