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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税出具的购房发票证明可否代替发票原件

因本人遗失购房发票,到开发商查询,他们也遗失了我的购房发票存根,咨询过地方国税部门,称可由开发商登报遗失声明,然后到国税部门办理发票证明。证明上会注明发票出具的时间、房产地址、产权人、金额、发票号等信息,并盖地方国税公章,请问此证明可否替代发票原件?
ask851553046|2018-02-08 07: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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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haha36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的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的问题,不涉及审批细节。由于涉及特殊情况且没有看到具体的提取申请资料,故无法明确答复。建议您带齐相关的提取材料原件,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前台工作人员,并按其指引办理。地址链接: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 展开
2018-02-08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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