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税出具的购房发票证明可否代替发票原件
因本人遗失购房发票,到开发商查询,他们也遗失了我的购房发票存根,咨询过地方国税部门,称可由开发商登报遗失声明,然后到国税部门办理发票证明。证明上会注明发票出具的时间、房产地址、产权人、金额、发票号等信息,并盖地方国税公章,请问此证明可否替代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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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8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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