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购房贷款
本人在广州上班广州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原在2016年在清远购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现在实施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是否可以由原来的商业贷款变更回公积金贷款呢?具体手续如何办理呢?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为落实广清两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广清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范围,更好地支持了广清两地市民的住房基本需求,自2018年7月26日起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政策按新政策执行,详情可查阅《关于实施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 展开
2018-08-07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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