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一、台港澳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的,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在任职单位名下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二、台港澳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与所在单位未能协商一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一、台港澳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的,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在任职单位名下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二、台港澳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与所在单位未能协商一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广州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者购房贷款申请指南》执行。三、台港澳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涉及身份证明要件的,台港澳人员,其中以《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有效身份证明;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以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为有效身份证明。若仍有疑惑,就近选择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前台工作人员,并按其指引办理。地址链接:http://www.gzgjj.gov.cn/gzgjj/zxjbwd/201805/a724ea78627e49dd9e097448163f65e8.shtml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