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请先与员工核实其之前是否已有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若已有则办理本地转移业务,将住房公积金账号转至单位后再办理启封正常汇缴。若未有,则为职工设立个人账号。职工个人账户设立(一)申请条件: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展开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请先与员工核实其之前是否已有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若已有则办理本地转移业务,将住房公积金账号转至单位后再办理启封正常汇缴。若未有,则为职工设立个人账号。职工个人账户设立(一)申请条件: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或单位自行登或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开设个人账户。(三)办理材料:1.提供《住房公积金___年___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一份,人数较多的则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需再填写《住房公积金___年___月汇缴、变更表》;2.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创兴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汇缴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1.申请条件: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变更后,再进行汇缴,确保实际汇缴金额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2.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汇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已签订委托付款协议的单位,可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汇缴。3.办理材料:(1)《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一份;(2)付款票据(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创兴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 ?? 如需开通网上办事大厅,请浏览以下内容: 数字证书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下载链接: http://help.bjca.org.cn/support/client/gzgjj/certmanage/first_handle.html 2.《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其中任一原件供查验;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都复印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 开通网上办事大厅 申请条件: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已申领数字证书介质的缴存单位可申请开通网上办事大厅。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办理材料: 1.数字证书介质(办理流程详见《网上办事大厅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2.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按申请表中的“申请事项”分开提供); 3.加盖单位公章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协议》一式两份(数字证书受理窗口领取);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注:一个数字证书介质仅限一名单位经办人使用。 数字证书受理网点如下: 天河管理部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楼(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 海珠管理部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2号(业务受理时间:周二) 越秀管理部 广州市豪贤路193号9楼(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 南沙管理部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22号39单元(金莎广场二楼)(业务受理时间:周四) 从化办事处 从化市街口镇河滨南路(业务受理时间:每周三) 萝岗管理部 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北香雪二路2号4楼(业务受理时间:周五) 增城办事处 增城市荔城街荔园路1号(业务受理时间:周三) 荔湾管理部 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金禧大厦2层)(业务受理时间:周一、周五) 花都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6楼(业务受理时间:周一) 黄埔管理部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裙楼2楼(业务受理时间:周四) 番禺办事处 广州市番禺区德兴路37、39号(业务受理时间:周二) 白云管理部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业务受理时间:周三) 增城办事处新塘分理处 增城市新塘镇汇美新村公园街10号二楼(业务受理时间:周五) 注:1.数字证书的收费情况是每年150元。 2.现场办理证书支持现金支付,部分受理点可以刷卡:天河、越秀、海珠、荔湾、番禺、花都、白云、萝岗。 暂时不可以刷卡的受理点:增城、新塘、南沙、黄埔、从化。 3.天河、越秀受理点现场给用户开具广州市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受理点用户在证书业务办理后,需回去等待受理点人员的通知,然后再到相应的受理点领取发票。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