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续缴问题
您好,我原来在广州市一家商业银行上班,前两年辞职后就一直没进任何单位工作,现在为自由就业人员,但原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还在,从原单位离职后到现在一直没有缴存公积金。目前我还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需要补交公积金,否则贷款利率转为按照商业贷款利率计算。请问我这种情况自己能继续缴存个人公积金吗?如可以,该按何种标准计算每月的缴存金额... 展开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在本市就业未申领台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台港澳人员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以个人名义开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1.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目前未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个人名义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2.办理流程:提供要件材料→签订协议→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曾在 展开
2019-01-23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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