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职工因工作发生变动,离开本市至外省市工作,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出。(一)申请条件:1.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2.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3.职工在本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职工在本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5.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职工方可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广州中 展开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职工因工作发生变动,离开本市至外省市工作,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出。(一)申请条件:1.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2.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3.职工在本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职工在本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5.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职工方可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二)办理流程:职工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三)办理地点:转入地中心。注:职工的失信记录,将随其个人账户一并转移。温馨提示:因数据接口升级等需要,新系统上线初期暂未能受理异地转移业务。恢复业务办理时间我中心将另行通知。如您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购房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事宜请咨询购房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承办相关部门。附:广州现行的异地贷款政策如下: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贷款申请1.贷款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2.办理流程(1)职工向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21楼)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二)申请出具缴存证明? 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向我中心天河管理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12号2楼)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由天河管理部按规定办理。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bszn/201811/bdafc30f8b934502b3055ef93aba9ec4.shtml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