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异地公积金提取咨询
您好,由于2019年广州公积金实行新规,不是很了解,有以下问题咨询您一下:先给你简述下大概情况,我们公司在广州,公积金也是广州缴纳的。但我是河南郑州人,2017年在河南开封(郑州附近)商贷买房,2018年6月前后完成了首次提取公积金。距离现在已经超过6个月。问题一:我的情况是否满足新规要求?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用来还贷?问题二... 展开
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8年7月25日前已办理了购房提取,则仍按旧政执行。如您尚未提满核定的额度且尚未出售房屋,则可继续以该套房屋的名义申请提取。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无需加盖单位公章。三、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申请该房产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广州市以外住房每次提取均需到网点办理,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 展开
2019-05-13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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