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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在肇庆市买房,在广州没有房产,租房居住;可否申请提取广州交的住房公积金呢?

本人在广州工作,并一直在广州交住房公积金。于2018年3月在肇庆市使用了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购买了1套自住房;在广州没有房产,想了解在广州租房,可以申请提取个人缴存账户里公积金么?因为看到新规说,除了广州,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之外的城市买房不可以提取。又有新规解读说2018年7月25日之前,买下的,不受限... 展开
ask8500632308|2019-07-03 07: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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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yw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一、若您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所需材料可参考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04/201905/9efbfb76c02 展开
2019-07-04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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