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清远第一套能否提取公积金

我是广州户籍,丈夫是江苏扬州户籍。双方都在广州缴存公积金。我和丈夫2008年公积金贷款在广州买了一套商品房。2017年还清贷款。2018年8月24日在清远商业贷款买了一套自住性质的商品房。请问清远这套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ask5232796724|2020-05-23 07: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452182465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购房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
2020-05-26 14:4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