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单位不存在缴存困难情况,但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及时办理汇缴的,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视同连续缴存。该情况无需申请缓缴,届时直接补办汇缴。二、单位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可申请缓缴:1.可以申请暂缓缴存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月份除外。2.单位确有困难,且预计短期内难以克服的, 展开
2020-05-27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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