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的缴存记录,可以合并到广州的系统中用于么?
贷款需要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现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之前一直在湛江连续缴存,请问可以如何合并缴存记录,合并记录后可以视同连续足额缴存、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么?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曾在异地缴存的职工,缴存余额已转移到广州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认可其在异地缴存的记录。连续缴存时间由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上载明的最后一次连续缴存时间与在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缴存余额未转移到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不合并计算。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涉及异地缴存时间认定的,在异地缴存与广州缴存之间不得有断缴月份。广州市户籍的 展开
2020-11-26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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