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咨询。
关于公积金贷款疑问:①四月离职,公司五月发四月工资时交了四月份的公积金,目前入新公司,是季度交三个月的,也就是七月份会交五六月的,是否算补缴?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②如果不行,我现在是否可以通过自愿缴存方式,开通自愿缴存账户,交五月的公积金?是否能贷款?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单位为您办理的为汇缴,则系统显示为汇缴,单位为您办理的为补缴,则系统显示补缴。缴存职工一年内因工作调动出现不超过三个月份(含)的未连续缴存记录,补缴后由单位提供证明,可视为连续缴存。职工离职原单位,原单位封存账户后,新单位未及时启封账户缴存的情况下,个人可启封后自愿汇缴。如单位子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的,不能办理自愿汇缴。
2021-06-25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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