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落户> 问题详情

关于公积金补缴月份是否为连续缴存月份的疑问

你好,我从2019年12月份开始缴存公积金,但是系统上显示2019年12月的为单位补缴,2020年1月才是正常的单位汇缴。请问现在继续正常缴存,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补缴的这个月份属于连续缴存月份吗,望回复,谢谢(注:本人是外地户口)
ask4481251432|2021-09-28 07: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323548980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申请贷款时,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另缴存职工一年内因工作调动出现不超过三个月份(含)的未连续缴存记录,由单位补缴以后,并提供证明,视为连续缴存。贷款条件及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748060.h 展开
2021-09-30 14:4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