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后能否连续计算缴存年限
广州户籍,无工作,2021年4月起自愿注册个人公积金账户并按月缴存。2022年1月入职单位开始工作并由单位代为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请问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后,能否于2022年4月认定为“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并申请公积金贷款?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若单位的缴存记录和自愿缴存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补缴的情况,申请贷款时,单位缴存记录可与自愿缴存记录合并计入连续缴存时间。贷款条件及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748060.html
2022-02-08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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