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请您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再办理提取。办理个人身份证号码变更需携带资料预约到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任一网点办理。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建修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销户提取(死亡提取除外)等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 展开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请您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再办理提取。办理个人身份证号码变更需携带资料预约到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任一网点办理。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建修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销户提取(死亡提取除外)等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其余提取条件需携带资料原件预约到经办银行网点办理。一、个人信息变更如下:(一)申请条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二)办理方式及流程:前台办理: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三)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1.个人证件号码或姓名信息有误的,需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②《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注:《个人信息变更表》因单位已注销,或单位虽未注销但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另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旧版公积金卡,并由本人手写个人承诺书(签名加盖指模,需注明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原因,并承诺本人变更的信息真实有效。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2.职工变更身份证件号码或更改姓名的,需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②身份证件号码或姓名变更凭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需注明变更前后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③《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3.注意事项: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无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代办上述个人信息变更第1、2种情形,另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不能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个人信息变更。4.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http://gjj.gz.gov.cn/ywwd/zxjbwd/。? ? ? ?二、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http://gjj.gz.gov.cn/bsfw/qtfw/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