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审批意见
我在系统上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收到的审批意见是“1请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购房当地户籍。”我的情况是未婚,户口在广州,购房和还贷是在珠海,申请材料已经在系统上提交过户籍资料。我想咨询的是审批意见中购房当地户籍指什么,我应该补充提交什么资料?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购房提取政策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 展开
2022-12-02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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